互联网营销师(三级)
发布时间:2024-09-11

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现将面向学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举办互联网营销师(三级)职业技能考证培训班,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以下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序号

   

序号

   

序号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

物流管理

13

工业工程

2

软件工程

8

市场营销

14

财务管理

3

物联网工程

9

能源经济

15

英语

4

电子信息工程

10

经济与金融

16

德语

5

网络工程

11

经济统计学

17

产品设计

6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2

国际经济与贸易

18

数字媒体艺术

二、申报方式:

团体申报: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所在社会培训机构、院校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团体申报。

三、授课方式:

线上+线下(3天)相结合(线下课时约88课时

四、考试及补考

科目:理论考+操作考

补考: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成绩不合格,可免费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可再次申请补考,其补考费,按鉴定科目另行收取费用。三级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认定。如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新认定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成绩有效期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五、证书:

经鉴定,所有模块全部合格的考生,由该职业技能相应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成绩及证书查询途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的成绩及证书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进行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进行查询。

六、政府补贴

1、按照沪人社规[2022]17号文执行,补贴对象范围为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按照浦东新区浦人社规〔2023〕4号文,在浦东新区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在市技能提升补贴基础上,可另向浦东新区人社局申请区补贴

3、补贴申请:

(一)市补贴:培训学员按规定参见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个人自行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补贴。

(二)浦东新区区补:培训学员带好身份证、银行卡、学籍证明、证书到浦东就近的就业促进中心分中心窗口办理(区补目前支持的银行:工商、上海银行、农业银行)。

4、审核通过后,补贴经费发放至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帐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帐户。

5、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如已享受过相关职业(工种)等级补贴,不可再次享受该职业(工种)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七、报名方法:

1、各二级学院负责培训的老师收集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毕业学年证明(由学院提供),并正确填写表格数据(信息)。

2、报名地点: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咨询电话:64301371

八、开班条件

30人开班,滚动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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